今年以来,我县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成长。加大政府采购倾斜力度。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同等条件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先向小微企业倾斜。每年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金额不低于年度预算总额的18%,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
充分利用微型企业孵化园基地,加强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商标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微型企业注册商标,提高微型企业知名商标认定和著名商标推荐力度,对微型企业新注册的商标按1000元/件标准给予补助,对获得知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得著名商标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来源:中国彭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