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标颜色排列顺序与泰国国旗近似,成都本土企业四川WOWO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两年前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撤销两枚注册商标。经过两年的上诉和申请复审,该公司重新“拿”回了两枚商标。在企业商标与外国国旗近似的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2012年1月5日,泰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发函称,WOWO连锁经营店的标记,其颜色排列顺以及外观样式同泰国的国旗一模一样。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厅要求地方企业取消此图案样式的使用,尊重泰国国家对于本国国旗的使用特权。基于泰国方面的上述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当年7月12日作出《关于撤销第4982344、5785094号注册商标的决定》。此时,第4982344号商标已被成都市工商局认定为成都市著名商标,品牌价值达3亿元。
四川WOWO公司对上述决定不服。经过一系列的申请复审、上诉,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商评字【2012】第50799号《关于第5785094号“图形”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关于第4982344号“WOWO(制定颜色)”商标复审决定书,维持WOWO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