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7月15日,四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就《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据悉,为了做到改革前后的无缝衔接,四川省工商局已先期做了大量工作,为《实施方案》的出台作好铺垫。
《实施方案》明确了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和加强后续监管等三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除《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外,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限制。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仍然保留;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社会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直接办结工商登记。《实施方案》明确,将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先照后证”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由原来的130项大幅缩减为13项,压缩率达90%,并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实施方案》搭建了多层次监管体系的框架,保障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一是构建四川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由公示平台和共享平台构成,在全国统一方案基础上,《实施方案》增加了建设共享平台;二是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实行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对超过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是改革监管制度,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据四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介绍,为了达到四川省委、省政府“力争全国领先”的要求,四川省工商局此前已充分准备,实现改革前后工作的无缝衔接。简化并修改了企业申请登记注册材料的文书和表格格式;启用了新版营业执照;停止了内外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着手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适应“先照后证”的需要。3月以来,四川省各级工商窗口接待市场主体咨询量大幅攀升,同比增长近3倍。3月至6月,四川省新登记各类企业5.6万户,占上半年四川省新登记企业的82.4%,同比增长67.7%;注册资本2707.79亿元,占上半年四川省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的84.8%,同比增长114.4%。两项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万鹏龙称,事实已证明,绝大多数企业资金仍然维持在客观理性的区间之内,没有出现畸高畸低的现象。3月1日以来,四川省新登记“1元企业”514户,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0.92%;新登记3万元以下的企业1076户,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1.92%;新登记1亿元以上企业213户,占新登记企业的0.38%。
据悉,目前四川省工商局正加紧制定《四川省企业年度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