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企业推出“庆丰速冻包子”,北京庆丰包子铺声明该产品涉嫌侵权 “庆丰”包子引发商标之争商标权纠纷背后,事件营销如何产生最佳效应更值得思考 在国际商品分类号中,42类属于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而43类属于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主要包括饭店、餐馆、快餐馆、流动餐饮供应等项目。据了解,庆丰包子铺的“庆丰”商标已经转让,而“庆丰包子铺”商标依然归其所有。
2014年1月26日,赵文广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在30类注册“庆丰”商标,涵盖面条及米面制品、包子、饺子、粽子等产品。
“我们的商标申请已经获得国家商标局受理,正式核准估计要等15个月左右,现在产品上打的是TM标志。”赵文广说,“我们在产品包装和宣传上并没有说我们的庆丰包子是北京庆丰包子铺生产的。因此,我认为我们没有侵权。”
【观点】庆丰速冻包子是否商标侵权?
稻香村(玉田)到底有没有对北京庆丰包子铺的商标构成侵权?对此,记者联系了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虎。据赵虎分析,虽然庆丰包子铺没有在30大类中注册“庆丰”商标,但是稻香村(玉田)也有商标侵权的嫌疑。
据查询,北京庆丰包子铺曾经在30大类中注册过7个商标,包括“老庆丰”和“庆丰Q”两个商标。其中,“老庆丰”商标注册于2002年,最近的专用期限为2013年7月21日到2023年7月20日,适用商品为糕点、面包、包子、饺子、元宵等。
根据《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据赵虎分析,北京庆丰包子铺已经注册了“老庆丰”商标,他人不能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再注册与“老庆丰”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而稻香村(玉田)的“庆丰”商标与“老庆丰”商标构成类似商标,如果商品相同或者类似,将无法获得注册。
在是否侵权的问题上,据赵虎分析,稻香村(玉田)使用“庆丰包子”这个商业标志,“庆丰包子”的核心是“庆丰”。而北京庆丰包子铺已经注册了“老庆丰”商标,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标,或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背后】事件营销敏感度高,练好内功最关键
单纯从营销的角度考虑,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认为,这是一起反应比较迅速的事件营销。“能够想到做庆丰速冻包子,可以看出该企业的营销敏感度非常高。利用这件事做文章,企业有可能一举成名,短期内提高知名度。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还需要苦练内功,做出高品质的特色产品来。”李志起说。
赵文广也认为,事件营销只是一部分,最重要的还是产品质量。为此,稻香村(玉田)还斥资兴建了一座占地2万平方米的新工厂,专门用于生产速冻包子、速冻水饺等速冻米面制品。“新厂再有一个月就完工了,投产后将会缓解眼下供不应求的局面。”赵文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