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徐子涵、毕磊 记者日前从2013年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获悉,《天津市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已经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将负责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此外,天津市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也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侵犯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并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案件通报、移送、接收的衔接工作,确保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的顺利举行。
《办法》对禁止侵犯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未经许可,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展览等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拥有的注册商标、特殊标志、作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未经许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中或者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拥有的注册商标、特殊标志、作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作品;伪造、擅自制造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拥有的注册商标、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拥有的注册商标、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拥有的专利;假冒与第六届东亚运动会有关专利的行为;故意为侵犯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投递等便利条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侵犯第六届东亚运动会知识产权的其他行为。
据了解,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将于2013年10月6日至10月15日在天津举行,这是我国于1993年主办了上海第一届东亚运动会后第二次主办东亚运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