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著作权法的条件,无论是“作曲”还是“编曲”都可能取得著作权。
由于“编曲”可能是在他人作品基础上的再创作,依照著作权法,应当取得该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同意,才能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取得著作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必须具有独创性、初创性或原创性。也就是必须属于创作,而不是抄袭。
(二)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围的创作。
(三)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著作权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四)能够固定于某种有体物上,并能复制使用。
作曲是作旋律的那部份.即会出现“歌词”的部份.
编曲是以整首歌为主.再加入其他乐器和音等(鼓、结他、小提琴、人声和唱等)
有了作曲才会有编曲.而编曲可以由作曲者整理.
古典音乐里原本是没有编曲这个概念的,因为所有的作曲家都是自己写好了乐谱,规定了所有乐器的配合。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曲谱在演出中和日常的练习中被人们发现了更多的表现方法,这时候就出现了编曲,就是在不影响原曲主要旋律和内容的情况对乐曲的表现形式做了更多的拓展。
在现代音乐中,特别是流行音乐中,作曲和编曲往往是两个人,因为很多作曲者只有对旋律的把握和灵感,而编曲者对于怎样体现这个旋律有着更多的技巧。
简单来说,作曲者是给了骨架,而编曲者则是给了血肉。